吴启华早期的小白脸角色令我很不爽,明明可以担正主角,就是不给机会。 如果和张坚庭对调角色,我相信那种近乎神经质的效果会表现得更好。
烂尾。这故事其实还挺喜欢,有意思有想法。算是玛姬早期那些乌七八糟的片子里比较惊喜的一部。
屌丝逆袭白富美
放在当年,应该小有趣味,港片的时代确实过去了,今天回看,依然能打的港片确实不多了
如果影片到张坚亭成为了凶手就结束,那么影片的立意也就是讽刺社会差距;幸好影片没有止步于此,而是发展地更有戏剧性。酒馆的戏一是冲淡惊悚,二是为真凶做线,聪明,精彩。祖屋内的血皮球为影片增加奇幻恐怖气氛。